條 認真執行《危險化學品作業安全通則》。
第二條 做好管道、閥門、接地裝置等設備的檢查,所有閥門及電源應處于正常狀態。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并放在位置。
第三條 嚴格執行工藝流程,按要求開啟或關閉閥門。
第四條 指引車輛停在位置,提示司機關閉發動機,并檢查油罐車安全設施是否完好有效。
第五條 作業前要接好防靜電接地線。作業全過程必須有專人監護。
第六條 發油:
1、將軟管插入罐口,發出開泵指令,打開閥門。
2、流量表接近所發數量時減小流量,向司泵人員發出預備和停泵的指令。
3、裝油完畢抽出軟管,控凈余油,放入接油桶,蓋緊罐蓋。
第七條 卸油:
1、卸油時應接好軟管,管線、接頭和集油箱不得有滲漏或溢油。
2、卸油后,蓋緊罐蓋,車輛按路線離開場地。
第八條 工作人員按規定地點上下工作臺和油罐車。
第九條 作業完畢及時清理現場衛生、清除油污。
第十條 雷雨天停止發油、卸油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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